今年以來,百里司法所為提高基層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水平,切實發揮人民調解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“第一道防線”作用,通過“把好三關”強化基層調解員隊伍建設,為全鎮社會穩定做出積極貢獻。
把好選人用人關。明確人民調解員選聘條件和標準,對因年齡、能力、作風等原因不能勝任人民調解工作的,及時進行調整,把懂法律、有能力、有威信、熱心人民調解工作的人員充實到人民調解隊伍中來,不斷增強整體活力。
把好教育培訓關。通過創新培訓形式,細化培訓內容開展業務培訓;突出常用法律法規、調解方法與技巧、規范化制作調解卷宗等重點知識的學習,提高人民調解員法律素養和業務水平。
把好實踐能力關。堅持讓調解員隊伍在調解中學習,在調解中提升的總體思路,通過組織調解員參加日常矛盾糾紛的調解開展練兵活動,對在工作中遇到的常見問題以及突出問題進行分析討論,從而達到互教互學,切磋提高的良好效果。(百里鎮 王志康)